8月16日,临汾市委副书记、市委政法委书记、洪洞县委书记黄巍调研指导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工作时强调: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,乡镇属地管理责任,坚持党政同责,扎实抓好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工作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李俊平,县委常委、政府副县长、县委办主任徐玉,政府副县长刘向明参加调研。
调研中,黄巍先后来到汾河沿线部分洗煤厂、砂厂等企业,详细了解了散乱污企业排查、设施升级改造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。
黄巍要求,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属地责任、监管责任,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、市要求,对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,坚持对散乱污企业“零容忍”,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,治理一起,对取缔关停类企业必须做到“两断三清”,对符合改造提升政策的企业要对照标准,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手续,做到达标排放、清洁生产,对违法污染环境的企业绝不手软,坚决打击处罚到位,严防新增散乱污企业,严防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、死灰复燃,要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,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、治理和修复,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。




